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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制定2012年度考核实施办法和目标任务的说明
市委常委会、市目标责任考核领导小组各组长、各成员单位: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科学发展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试行办法》和省上下达我市2012年度目标任务,市考核办与县(市、区)和市直有关责任部门反复沟通协商,提出了《2012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评价实施办法》和《各县(市、区)、市直部门及中省驻渭单位2012年目标责任考核指标》的初步意见。

    关于2012年度考核实施办法

    今年的考核实施办法,既保持了与往年考核办法的连续性,又参照去年省上考核办法,同时结合我市去年考核实际,主要在以下四个方面做了修订:

    一是考核范围有所调整。在保持原有被考核部门基本稳定的基础上,根据工商、质检管理体制调整和市政府机构改革有关精神,将原属于中省驻渭单位的市工商局、市质监局调整到市直部门考核;将机改前原市政府直属部门市农机局、市发展研究中心(原市政府研究室)、市二黄局继续纳入部门考核范围;同时,根据工作实际要求,将市政府办下属单位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和市农业局下属单位果业局也纳入部门考核。另外,随着浦发银行渭南市分行、中信银行渭南市分行入驻渭南,这两个单位也被纳入中省驻渭单位考核范围,中省单位考核类别由原来的三类归为两类,其中金融保险类14个,其他统一归为发展服务类,共15个单位。特别要说明的是,根据工作需要,今年首次将市城投公司、西北林业机械厂等21家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经营业绩纳入年度考核范围。

    二是平时考核得到加强。年度目标任务考核由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两部分组成。县(市、区)按照平时考核占5%、年终考核占95%的权重计入年度目标任务考核得分。市直部门年终考核按百分制计算,平时考核得分采取倒扣分办法计算,计入年度目标任务考核得分。

    县(市、区)平时考核包括月通报、季讲评、半年观摩和日常督查等内容。月通报主要通报财政收入、招商引资、固定资产投资、纳税户数及税额、辖区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园区发展、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信访稳定等8项指标。季讲评,主要对财政收入(纳税户数及税额)、固定资产投资(重点项目建设)、保障性住房等民生工程、信访稳定、安全生产等指标进行讲评;半年观摩主要对园区(重点项目建设)、城区、景区和城乡统筹发展项目等内容进行观摩,并由市考核办组织测评。两次半年观摩结果按照各占50%计入平时考核得分。

    三是重新修订了县(市、区)加减分办法:所列加减分项目基本沿用去年考核办法。根据市安监局意见和工作需要,安全生产不再作为加分指标。另外,根据市统计局意见,生产总值、固定资产投资、城乡居民收入等指标加分,采取与全市增速相比较的办法计算。其他指标加减分结构和分值继续沿用去年办法。

    四是重新修订了“一票否决”评定规则。根据近几年工作实际和市直相关责任部门意见,对党风廉政建设、投资环境建设、信访稳定、人口和计划生育、节能降耗、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评定规则重新进行了修订。

    以上办法的修改,由市考核办与市直相关责任部门共同协商,并在修改后反复征求各县(市、区)和市目标责任考核领导小组各位成员的意见;其中“一票否决”评定规则由市直相关责任部门具体制定。 

    关于2012年度各县(市、区)、市直部门和中省驻渭单位考核指标的制定

    一、指标设置依据

    1、省委、省政府初步下达我市2012年度目标任务;

    2、《市委2012年工作要点》;

    3、市委、市政府研究制定的《2012年度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和各县(市、区)人代会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4、市委常委会有关会议精神及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

    5、各县(市、区)和市直部门2011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二、遵循的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实事求是,自我加压。在确保分解落实省上下达我市指标的基础上,市考核办依据今年市委工作要点和市政府工作报告,对全市主要工作目标任务进行有机整合,作为部门新任务增加充实到相关市直责任部门,夯实了市直部门的工作责任和担子。二是坚持突出重点。对县(市、区)进一步突出了生产总值、财政收入、居民收入、节能减排和社会安全稳定等重点指标;市直部门突出招商引资、国卫巩固及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创模、秦岭北麓移民搬迁扶贫开发和富平北部山区扶贫等重点工作;中省驻渭单位则突出了服务基层、服务中心和提供环境保障工作。三是严格履行目标任务制定程序。今年分解到县(市、区)和市直部门的中心、重点工作任务,由市直有关责任部门具体负责,并经市级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以正式文件报送市考核办;市直部门主要工作任务,由本部门提出,并经市级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以正式文件报送市考核办;市考核办汇总整理后,又分头征求了市目标责任考核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意见。

    三、考核指标的确定

    (一)县(市、区)考核指标共分为经济发展、社会发展、人民生活、资源环境、社会管理、领导班子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6大类、24个主要指标,这与今年省上下达我市的类别和主要指标保持一致。不同的是,在具体目标要求上,我市根据实际,在涵盖省上59个具体指标的基础上,增设了“市级重点项目建设”、“药品三统一”、“创建卫生城市和文明城市”和“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等12个具体指标。

    第一类,经济发展,共有6个主要指标,根据省上变化,将去年的“工业发展”、“粮食安全”、“畜牧业发展”和“服务业”4项主要指标调整合并为“产业结构”1项指标。在具体指标中,较省上增加了“市级重点项目建设”、“蔬菜总产量”、“粮食储备”、“新扩建养殖场”等4个具体指标。

    第二类,社会发展,共有3个主要指标。将去年的“文化卫生”和“人口和计划生育”指标调整为“社会保障”主要指标。同时,根据工作实际,我们在“城镇化”主要指标中增设了“重点示范镇和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建设”具体指标;在“社会保障”主要指标中增加了“药品三统一”、“创建卫生城市和文明城市”、“防震减灾”和“农村清洁工程”等4项具体指标。

    第三类,人民生活,共有5个主要指标,将去年的“养老保险”主要指标合并调整为今年的“社会保障”主要指标中。同时在“居民收入”主要指标中增加了“工资集体协商建制覆盖率”具体指标。

    第四类,资源环境,共有3个主要指标。在确保分解落实省上下达的“渭河综合治理”主要指标的同时,还结合我市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增加了“创模年度工作任务”1项具体指标。

    第五类,社会管理,将去年的“社会安全”类指标调整为“社会管理”类。共有4个主要指标,将去年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指标及“农村居民进城落户”指标合并调整为“人口管理”主要指标。

    第六类,领导班子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主要指标共有3个,与省上基本保持一致。

    (二)市直部门目标任务包括全市重点工作、主要工作任务、班子和队伍建设三大类。其中,全市重点工作、主要工作任务占85分,班子和队伍建设占15分。

    第一类,全市重点工作任务,主要是招商引资、百部包村扶贫千元增收计划、秦岭北麓四县区移民搬迁扶贫开发、新农村建设试点村包村帮扶和创模、国卫巩固及创建文明城市。并根据部门职责承担的责任大小分类赋分。其中:百部包村扶贫千元增收计划、秦岭北麓四县区移民搬迁扶贫开发和新农村建设试点村包村帮扶分别赋4分、4分、2分;招商引资按照重点招商引资部门、主要招商引资部门、其他市级部门和群团组织分为三类,分别赋予12分、8分、6分;创模和国卫巩固及创建文明城市按照部门职责分为三类,分别赋予8分、5分、3分。

    第二类,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包括承担省上下达我市目标任务与本部门主要业务工作。该类目标任务由部门自己研究提出初步意见后送市考核办,市考核办根据市委中心工作和市政府工作任务分解意见进行初审后,报市级分管领导审定。

    第三类,班子和队伍建设,在参照省直部门三项考核指标的基础上,征求了市纪委和市委组织部意见制定。

    (三)中省驻渭单位的目标任务,结合中省驻渭单位的职能、隶属等特点,突出了“服务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三方面的内容。同时,每个单位确定一个综合职能指标,加大所占分值,并实行奖加分,引导中省驻渭单位围绕中心抓工作,争先进位做奉献。

    部门自身建设指标,征求了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市委宣传部的意见,按党的建设、廉政建设、效能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四个指标进行确定。